使用条件:
(1) 水温:5℃~60℃;使用环境温度:-5℃~50℃;周围相对湿度:不大于93%(温度25℃时)
(2) 电压:交流电220V±10V,50Hz。
(3) 饮用水:在原水质低于国家饮用水标准时(如:色度高于15度、浊度高于5度、含铁量高于0.3毫克/升),先采用其他净化和过滤等方法,使其净化达标后用紫外C水质处理设备净化。
(4) 气动清洗式:经过砂滤或其它设备处理过滤后的淡水、海水。
(5) 污水:根据杀菌要求,进入处理设备的水质其1cm的透射率(T254):≥40%;其它要求满足国家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GB8978-1996中的二级标准。
(6) 需要处理的水,如水质不能达到上述要求,应先经过适当的前处理,如絮凝、沉淀、过滤等方法,以除去水中各种杂质。
安装:
1、设备应水平安装,严禁垂直安装、筒体不得承受外部压力;
2、设备应安装在水箱的出口处,若水量大、水压高或管网过长时则以安装在支管为佳;
3、安装时设备两端应分别留有大于 1m 的空间以便于维修,电控箱应防水防雨;
4、设备安装时应设旁通管路和截止阀以便于维修;
5、使用中严禁超过额定工作压力,应避免设备构件受到猛烈水流冲击;
6、安装完毕后接通供电电源。